宁波市公共关系协会文件
(宁公字2015)3号
各会员单位(个人会员):
经协会研究决定,今年的会费开始收缴。多年来,协会在会费收取及各方面工作都得到了各位会长、常务理事、理事、会员单位的大力支持,在此深表感谢。
今年收取会费的标准是根据2013年第四届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收费规定:
副会长单位每年5000元;常务理事、副秘书长单位每年3000元;理事单位每年2000元;会员单位每年1000元;个人会员每年500元。
交纳会费单位最好用转账支票;个人可以交现金。需协会派人去单位收取请电话联系告知。
银行账户:宁波市公共关系协会
开户银行:交通银行孝闻街支行
账号:332006 2520 1801 0038 294
对各会员单位的关心和支持再次表示衷心感谢!
联系人:潘夏良 冯军 电话:87285181 手机:13806672111
宁波市公共关系协会
2015年5月10日